为了统筹做好检察业务和疫情防控工作,检察干警集思广益,灵活开展工作。近日,安宁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合法院法官,将庭审现场搬进了看守所。
某刑事案件即将到期开庭,疫情当下,如果将在押人员带出监所参加庭审,会产生接触外部环境的风险,对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确定因素。如何既确保监所安全,又保证诉讼活动如期开展,办案检察官与法官商定后,决定在看守所内进行庭审。
说干就干。确定了开庭的形式,办案人员准备好庭审的材料来到看守所,按照防疫要求出示证明,做好防护措施,值班民警押解被告人来到审讯室,一次特殊的庭审就此拉开帷幕。
“本案定期宣判,现在休庭。”各环节顺利进行后,庭审结束。被告人表达了对检察官和法官的感谢,“庭审有了结果,我也不必再时刻悬着心,一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家。”
疫情期间,将庭审搬进看守所,既有效开展了工作,又保障了在押人员的权利和安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多一点检察为民的情怀,用行动让检察温度更加温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