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释法,只为定纷止争,以案示警,阔步人间正道!为展现兰州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一中心、四聚焦”全市检察机关总体工作思路,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主动履责强担当、系统服务促发展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同时,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我们特别推出“兰检话案”系列专栏。
纷繁复杂,听一听法治之声为您剖析真相!
案例
颜某某滥伐
行政非诉执
城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叶立群
工资是劳动者辛勤劳动的报酬,也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依靠,保障工人工资就是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45名农民工饱含希望离开家人外出务工,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换得一家人的平安富足。而辛苦工作大半年的他们,却拿不到应得的工资,这也让那年的春节过得冷冷清清。
这是一起典型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兰内某大型建筑公司转包工程后,承包商又多次转包,层层分包,导致45名农民工46万余元工资被拖欠。
案件提请批准逮捕时正值中秋节前夕,被欠薪农民工人数众多,农民工要求追回欠薪的诉求强烈。在批捕刘某某的同时,我提前介入侦查并对侦查方向提出建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第一时间提审了刘某某,当时嫌疑人的情绪非常激动,对恶意欠薪的犯罪事实拒不供认。
另一方面,我了解到被欠薪农民工已经到处讨薪两年多,生活方面受到了严重影响。在走访中我亲眼目睹了,有的家里老人生病因得不到及时治疗只能卧床在家,有的家庭好不容易供孩子上了大学却交不出学费,而这都是长期“欠薪”导致的。一边是拒不认罪的包工头,一边是生活困难急需用钱的农民工,我深深思考如何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搜集证据 释法说理】
在看守所里的刘某某仍心存侥幸,以在承包工程期间没有全额结算到工程款为由拒不认罪。我利用提讯时机,多次对嫌疑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向其解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使其明白个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不能成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理由。同时,我和同事们也不断搜集更多有力证据。
在引导侦查机关充分取证的同时,我和同事们对涉案公司的财务做了司法审计,查明刘某某在承包工程期间,确实全额结算到了工程款。根据审计报告表明,发包方在合同期内共代为发放农民工工资107万元,直接付给刘某某77万余元,刘某某将9.4万元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其余67万元通过微信用于快捷支付和余额支付,这进一步证实了刘某某有义务、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但未履行。对于刘某某提出的几个辩解,我们逐一核实,最终都被证据一一推翻。
面对据以定案的有力证据,嫌疑人的态度已不像之前那样强硬,他的内心似乎已经发生了动摇。与此同时,在这个关键时刻,我联系上了刘某某的姐姐,告之事情始末以及利害关系,通过反复做工作,刘某某的姐姐主动来到检察院,提出愿意尽最大努力筹钱代刘某某赔付农民工工资。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当再次提审刘某某时,在证据面前我告诉他可以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前提是真诚悔罪,将拖欠的工资第一时间如数付给工人。
提审中,刘某某提到了他的家庭,他们夫妻关系不好,家庭即将破裂。我及时将其姐姐的意愿转告了他,并告诉他,他的家人没有放弃他,正在为他能够获得从轻处罚的可能而积极努力。听到这些,刘某某的内心被打动了,他的眼睛开始湿润,数次哽咽,他说对不起这些工友……
之后,刘某某向城关区检察院递交了《悔过书》,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同时,刘某某的姐姐将凑得的20万元交于公安机关扣押,检察院依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对刘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
一面锦旗,一份信任。起诉、判刑不是办案的最终目的,办好案关键是要让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45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一切以农民工利益为出发点,尽量为农民工多挽回损失,让农民工的血汗钱安全落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每一个检察官的办案初心,更是检察机关严格公正司法的铮铮诺言。
来源 | 城关区检察院
编审 | 市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