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庄浪河流域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用实际行动践行“三抓三促”行动,2月24日上午,永登县检察院与天祝藏族自治县检察院联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启动仪式。永登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巨正祖,天祝藏族自治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敏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跨市检察协作
共护母亲之河
保护生态环境,检察机关义不容辞。庄浪河属黄河一级支流,发源于天祝藏区雪山,流经永登,注入黄河,一直滋养着藏汉两地,其水体水生态系统保护是黄河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支点。永登、天祝同为庄浪河流域城市,两地地域相邻,人文相近,经济相融,在保护生态环境、共护“生命之脉”上唇齿相依,休戚与共,肩负共同职责。会上,两地检察机关就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做法、难点困境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充分表达了探索跨区域合作机制,共同谋划环境保护路径的深切愿望,一致明确了立足法律监督和公益保护职能定位,协同治理共护生态民生的共同目标和责任。
强化融合履职
建立协作机制
在前期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共同签署了《永登县人民检察院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庄浪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并于当日正式印发实施。《意见》共四项内容,在统一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就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案件办理协作、专项活动协同行动、重大案件协商、信息资源共享及研讨交流协作等七个方面达成共识并建立工作机制,对于两地检察机关多方面充分开展协作交流,共同维护两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共治共保共促
双赢多赢共赢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进一步推进协作机制落地落实,两院一致表示将以此次协作机制启动仪式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并进,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统一,同向发力,携手共护,为藏汉两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促进公益保护最优化、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努力实现生态有效保护、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还就两地检察机关继续保持紧密联系,在更加广阔的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共同走出一条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工作区域协作新路子做了进一步探讨。
来源 | 永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