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五年来,徐世春同志始终坚持对检察工作的执着与热爱,秉持她自己对案卷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文书负责的工作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协助各检察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在协助办案过程中,徐世春同志对入手的每一本案卷都第一时间认真审查,及时将案卷存在问题梳理,汇报员额检察官;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要求,办案过程中能够发现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并提出纠正建议;拟制法律文书严谨认真,认真斟酌用语,保证法律文书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五年来徐世春同志协助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45件;立案监督案件18件;侦查活动违法案件20件;提前介入案件6件;追加漏捕犯罪嫌疑人5人;审阅行政执法单位查办案件57件;协助发出检察建议5件,检察意见9件。中央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徐世春同志在原办案组之外,被确定为专案组检察官助理,肩负两个办案组工作重任的情形下,她从不以案多为由推卸责任,除了其本身大局意识强的因素外,她以干的多、学的多,成长快的工作态度,成为年轻干警中业务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