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积极推进运用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中,永登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理念,切实增强用好大数据信息的责任意识,向外界充分展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情况的同时,注重通过各种数据信息传递工作,全方位引入外部监督力量,提升检察机关业务管理水平,促进执法司法规范。
做实案件信息公开
将执法办案程序“晒”出来
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最直接方式,永登县检察院发力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外部监督。引导干警充分认识案件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熟练掌握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标准,按照《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遵循依法、便民、及时、规范、安全的原则,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生效法律文书和案件程序性信息。严格监督审核,业务部门从书记员到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做到文书及时规范公开,案卡信息准确、按时填录,真实反映案件流程。案管部门进行案对案、点对点、时对时跟踪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常态化、及时化、全面化、规范化。着力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集合案件信息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法律咨询、控告申诉、司法救助、国家赔偿等司法服务功能,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健全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大对案件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宣传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对来电来访人员讲解信息查询流程,不断提高案件信息公开的社会认知度,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倒逼检察机关规范司法。
抓实业务数据通报
将法律监督工作“亮”出来
业务数据是全面反映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的晴雨表,永登县检察院用数据说话,通过通报办案数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人代会报告、各种专题报告、专项汇报为载体,报告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社会治理数据信息,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讲解检察工作和业务数据,面对面接受监督。结合法治宣传,公布辖区内具有警示意义的检察数据信息、典型类案数据信息,以案释法的同时接受群众检阅。将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和六项重点工作指标在12309大厅滚动播放,主动公示案件质效,动态接受监督。定期向公安、法院、各行政执法机关通报法律监督数据,确保法律监督权力规范行使。通过检察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电视媒体发布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动态和数据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广开门路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强优势、找不足、补短板,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夯实人民监督员工作
让群众监督检察“零距离”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形式,永登县检察院秉承“拓展监督覆盖面、提高监督案件量、提升监督满意度”工作思路,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互融互促。引导全院上下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意义,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依法采纳监督意见。完善监督工作制度,构建“监督前、监督中、监督后”系统流程,充分保障监督员的知情权、提问权和发表意见权,并将采纳意见情况作为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有效落实。拓展监督范围,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实现“十种监督方式”全面均衡发展,积极探索邀请人民监督员见证司法救助金发放、参与矛盾化解等监督方式,让监督更深更实。注重协作配合,案管部门加强与办案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人民监督员的沟通,及时反馈监督案件处理结果,定期通报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情况,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压实听证工作责任
让人民参与办案“全程化”
检察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新需求的有力举措,永登县检察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方法,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做好听证员库建设,对听证员进行集中培训、发放检察业务书籍、印发听证典型案例、推送各地听证动态,增强听证员履职意识,真正发挥参与监督的作用。完善相关制度,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汇总各业务条线检察听证规定,细化检察听证及相关配套制度,制定了《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办法(试行)》,为全面开展听证工作打牢制度保障。明确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头雁领航”效应,把检察听证纳入重点推进项目,压实到每位检察官,落实到每件案件中。定期召开通报分析会,对听证工作进行研究探讨,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助推听证工作落地见效。拓展听证工作模式,开展直播听证、远程听证、巡回听证、上门听证、简易听证等,综合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把办案活动放在人民监督的“聚光灯”下,“开门办案”,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 | 永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