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中县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因案件受到伤害的3名被害人及家属共计发放1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刑事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防止因案返贫的情况发生,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度。
近年来,榆中县检察院牢固树立检察为民宗旨,始终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为因案受困群众排忧解难、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力手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结合实际,深入探索新办法、新举措,大力开展对未成年人、军人军属、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形成主动发现、部门联动、及时救助的良好局面,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在争取上级院、当地政法委支持同时,该院积极与县妇联、残联、民政等部门对接,延伸司法救助功能触角,拓展救助渠道,让救助工作发挥最大效应,达到案结、事了、政和的效果。
民生无小事,救助暖人心。下一步,榆中县检察院将继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不断完善多元救助渠道,积极帮助受害人及家属走出困境,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