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检察机关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管理工作,落实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工作要求,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聚焦“四大检察”中的短板弱项,打破业务条线“各自为战”的困局,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协作机制,确保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从而实现各项检察工作融合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今年5月,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开展法律监督线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新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组织专题学习,检察干警通过逐条文学习相关规定,深刻认识到推行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协作机制是更好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对调动检察干警发现、移送法律监督线索的积极性,更好发挥检察监督合力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完善机制,规范移送流程。新区检察院对照最高检文件规定要求,加快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建设,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线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确保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有据可依。《实施细则》明确了线索移送的范围和程序,规定了线索移送、接收、办理、反馈时效,同时将线索移送、办理情况纳入业绩考评,激发了全院干警的工作动力。
三是统筹规划,加强分工协作。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涉及全院各部门。综合业务部充分发挥案管业务受案审查、数据归集、流程监控的“中枢”作用,严把案件受理“审查关”和办案流程“监督关”,主动发现相关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建立线索移送和跟踪台账,定期对线索移送、接收、办理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报,积极发挥监督服务和统筹协调职能。各业务部门树牢检察一体化履职理念,积极会商研判案件线索,移送部门与办理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互相配合,保证线索办理质效。统筹规划,分工协作,自觉把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往前推进一步,往深做实一分,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来源 |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编审 | 市院政治部